|
序號 |
類別 |
記錄環節 |
記錄內容 |
記錄方式 |
備注 |
|
1 |
行政檢查 |
制定檢查方案 |
檢查方案 |
文字記錄 |
|
|
確定檢查對象和檢查人員 |
采取“雙隨機”方式的,對確定的檢查對象、檢查人員進行文字記錄; 必要時對“雙隨機”抽取檢查對象、檢查人員過程進行音像記錄。 |
文字記錄或音像記錄 |
|||
|
實施檢查 |
現場檢查:檢查(勘驗)筆錄、詢問筆錄、抽樣取證通知書、先行登記保存證據通知書;對檢查的關鍵環節進行音像記錄,必要時對執法人員出示執法證、告知權利義務、現場檢查過程等進行音像記錄。 |
文字記錄或音像記錄 |
|||
|
非現場檢查:制作檢查通知書,記錄檢查依據、檢查時間、范圍、檢查材料報送要求、聯系人等。 |
文字記錄 |
||||
|
違法行為處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整改復查意見書,送達回證。 對整改情況進行音像記錄。 |
文字記錄或音像記錄 |
||||
|
2 |
行政處罰 |
案件來源 |
案件來源登記表及相關材料 |
文字記錄 |
|
|
初查 |
制作現場檢查(勘驗)筆錄 |
文字記錄,必要時音像記錄 |
|||
|
簡易程序 |
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制作行政(當場)處罰決定書 |
文字記錄,必要時音像記錄 |
|||
|
普通程序 |
制作立案審批表 |
文字記錄 |
|||
|
調查取證:制作詢問筆錄、檢查(勘驗)筆錄、案件處理內部審批表、抽樣取證通知書、抽樣取證物品處理通知書、先行登記保存證據通知書、先行登記保存證據物品處理通知書、委托鑒定書、鑒定意見。根據調查取證情況,制作調查終結報告 |
文字記錄,必要時音像記錄 |
||||
|
行政處罰(聽證)告知:制作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當事人提出陳述和申辯的,應當制作陳述、申辯筆錄。 符合聽證條件的,制作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行政機關組織聽證,制作聽證通知書,在聽證七日前送達申請人,并制作送達回證。聽證應當制作聽證筆錄,聽證結束后應當制作聽證報告。 |
文字記錄,必要時音像記錄 |
||||
|
法制審核: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進行審核,制作案件處理內部審批表或者在相關文書中簽署審核意見。屬于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可以制作重大行政處罰決定法制審核表(報告)。對情節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的行政處罰,應當提交行政機關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制作集體討論筆錄。 |
文字記錄 |
||||
|
決定:行政機關負責人簽批案件處理內部審批表,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和責令改正通知書。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依法決定移送司法機關,并制作案件移送函。 |
文字記錄 |
||||
|
送達 |
送達回證;郵寄送達、留置送達、公告送達進行音像記錄 |
文字記錄,必要時音像記錄 |
|||
|
執行 |
行政處罰繳款憑證、違法物品監銷單等執行憑證。符合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條件的,制作延期或者分期繳納罰款文書等。 |
文字記錄,必要時音像記錄 |
|||
|
結案歸檔 |
結案審批表、結案報告 |
文字記錄 |
|
||
|
3 |
行政強制(措施) |
啟動 |
行政強制措施審批表 |
文字記錄 |
|
|
實施 |
1.限制人身自由:文字記錄: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決定書、陳述申辯筆錄、限制人身自由家屬通知書、送達回證。音像記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辦案場所應當全程音像記錄。 2.查封、扣押:文字記錄:查封(扣押)決定書、查封(扣押)通知書、陳述申辯筆錄、查封(扣押)財物清單。音像記錄:出示執法證件、送達執法文書、當事人陳述申辯,必要時進行音像記錄。對查封(扣押)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辦案場所應當全程音像記錄。 3.凍結:文字記錄:凍結存款(匯款)決定書、凍結存款(匯款)通知書、送達回證。 |
文字記錄,必要時音像記錄 |
|
||
|
處理、解除 |
1.限制人身自由:文字記錄:解除行政強制措施審批表、解除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音像記錄:出示執法證件、解除限制人身自由全程。 2.查封、扣押:文字記錄:需沒收或者銷毀財物的,應當制作行政強制措施處理決定書、違法物品銷毀記錄。需解除查封、扣押的,應當制作解除行政強制措施審批表、解除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解除查封(扣押)財物清單。 音像記錄:出示執法證件、送達解除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必要時進行音像記錄。解除查封扣押、銷毀違法物品、退還當事人財物的現場執法活動和執法辦案場所應當全程音像記錄。 3.凍結:文字記錄:行政強制措施處理決定書、解除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解除凍結通知書。 |
文字記錄,必要時音像記錄 |
|||
|
|
行政強制(執行) |
催告 |
文字記錄:行政強制執行催告書及送達回證,陳述、申辯筆錄。 音像記錄:出示執法證件,送達催告書及當事人陳述、申辯過程。 |
|
|
|
決定 |
行政強制執行審批表、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代履行的,還應當制作代履行決定書。劃撥存款、匯款的,還應當制作劃撥存款(匯款)決定書。限期拆除通知書,予以公告并送達當事人;強制執行申請書。 |
文字記錄 |
|||
|
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
文字記錄: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送達回證。需對查封、扣押的財物進行拍賣的,制作委托拍賣決定書。需劃撥存款、匯款的,制作劃撥存款(匯款)通知書。 音像記錄:出示執法證件、告知權利義務,送達行政強制執行決定書的過程。 |
文字記錄,必要時音像記錄 |
填報人:陳勇 聯系電話:0797-8722435
說明:記錄方式包括執法文書、執法記錄儀錄像、照相等。本示例僅供參考,請根據本單位實際進行修改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