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統一,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大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實施后評估和清理工作的通知》(余府辦函〔2023〕6號)要求,結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修改、廢止情況,對現行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制定后評估和全面清理。
經評估和清理,大余縣行政審批局第6次黨組會研究決定:擬繼續有效0件(含提請擬修改文件0件),擬宣布失效0件和予以廢止1件(詳見附件),現予以公布。
根據《江西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45號)《贛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贛市府發〔2021〕5號)等規定,宣布失效和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全局務必嚴格遵照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