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政字〔2024〕17號
左拔鎮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正式稿)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維護社會主義法治統一,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大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行政規范性文件實施后評估和清理工作的通知》(余府辦函〔2023〕6號)要求,結合現行法律、法規、規章修改、廢止情況,對現行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制定后評估和全面清理。
經評估和清理,大余縣左拔鎮人民政府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擬繼續有效0件(含提請擬修改文件0件),擬宣布失效4件和予以廢止0件(詳見附件),現予以公布。
根據《江西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45號)《贛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贛市府發〔2021〕5號)等規定,宣布失效和廢止的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全鎮務必嚴格遵照執行。
附件:大余縣左拔鎮人民政府繼續有效、擬修改、宣布失效和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大余縣左拔鎮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7日
附件
大余縣左拔鎮人民政府繼續有效、擬修改、宣布失效和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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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文號 |
行政規范性文件名稱 |
發布日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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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左發〔2013〕27號 |
關于印發《左拔鎮開展2013年秋季人口和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活動方案》的通知 |
2013.8.17 |
宣布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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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左政〔2015〕61號 |
關于加強重點防火期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
2015.10.10 |
宣布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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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左政字〔2013〕42號 |
關于做好我鎮2013年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生存認證工作的通知 |
2013.10.24 |
宣布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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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左政發〔2019〕6號 |
關于印發《左拔鎮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專項預案》的通知 |
2019.3.29 |
宣布失效 |
注:1.本次公布繼續有效(含備注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中涉及部門和單位撤銷、職責劃轉的,按
照 《中共大余縣委辦公室 大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大余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余
辦發〔2019〕1號)、《中共大余縣委辦公室 大余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大余縣深化事業單位
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余辦發〔2021〕2號)等規定執行,不再另行修改;相關職責承接部門和單
位應當主動擔當作為,積極履職盡責。
2.本次公布繼續有效和部分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未盡事宜,或與法律、法規、規章及中央、省、
市有關文件規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規、規章及中央、省、市有關文件規定為準。
3.本次公布繼續有效和部分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未注明有效期限或有效期限即將屆滿的,明確
“暫行”“試行”等行政規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繼續實施有效期二年,其他行政規范性文件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繼續實施有效期為五年;注明有效期限或繼續實施即將到期的,應當有效期屆滿
三個月前,相關起草部門或主要執行部門需牽頭再次組織評估并提出清理意見。
4.根據《江西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45號)《贛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 (贛市府發〔2021〕5號)等規定,宣布失效和廢止的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