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江西省農業農村廳、江西省自然資源廳、江西省生態環境廳、江西省水利廳、江西省林業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標準農田項目選址工作的通知》(贛農字〔2023〕28號),(以下簡稱通知)指導各地進一步規范我省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選址工作。現將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高標準農田建設是全面落實藏糧于地戰略的重要抓手和關鍵舉措,為鞏固江西糧食主產區地位、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發揮出了重要作用。但長期以來,各地仍然存在高標準選址不科學、不合理、不合規現象。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國家審計署反饋我省部分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選址不合理問題,制定本《通知》,目的是規范高標準農田項目選址,落實高標準農田建設政府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筑牢糧食生產安全根基。
二、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中央一號文件精神,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入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重要要求,以提高糧食產能為首要目標,加快實施《江西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2021-2030年)》,逐步把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
三、主要內容
《通知》提出“一優先、五嚴禁”要求:優先把永久基本農田全部建成高標準農田,全面掌握永久基本農田和已建、待建高標準農田底數;嚴禁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河湖管理范圍、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嚴格管控類耕地、退耕還林地建設高標準農田,為保護生態環境安全和筑牢糧食安全基礎,上述五種地類不適宜種植糧食作物,更嚴禁建設高標準農田項目,已經建成的高標準農田項目應逐步退出并且不計算建設任務,或根據實際會同相關部門調出原地類屬性。《通知》指出,各級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水利、林業等部門要協調溝通,把好項目選址關,保質保量高效完成高標準農田建設。
文件材料: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江西省自然資源廳 江西省生態環境廳 江西省水利廳 江西省林業局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標準農田項目選址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