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委員會的名稱
1.為加強大余縣博物館的科研水平,促進博物館各項事業建設,特設大余縣博物館南安歷史文化研究學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學術委員會)。
第二條 委員會的任務
1.提供博物館的學術研究指導,包括研究項目的評審、學術方向的規劃等。
2.為博物館的展覽策劃提供專業意見和建議,確保展覽內容的學術性和科學性。
3.鼓勵和支持博物館內部的學術研究工作,推動學術成果的轉化和應用。
4.參與博物館的學術交流和合作活動,促進國內外學術界對博物館的關注和支持。
第三條 委員會的組成
1.委員會由一定數量的專家學者組成,人選應具有相關學術背景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2.委員會成員由博物館館長或相關負責人提名,并經過博物館管理部門批準任命。
3.委員會的職責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博物館的章程,履行委員會的職責和任務。
4.審議和評審博物館的學術研究項目,提出意見和建議。
5.參與博物館的展覽策劃,提供學術指導和支持。
6.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和研究有關博物館學術研究和展覽策劃的問題,形成決議和建議。
7.定期向博物館管理部門匯報工作情況和研究成果。
第四條 委員會的組成
1.委員會由一名會長和副會長組成,由委員會成員通過選舉產生。
2.會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委員會會議,協調委員會的工作。
3.副會長負責協助會長組織會議,起草會議紀要和文件,保管委員會的檔案和資料。
第五條 委員會的任期
1.委員會成員的任期一般為三年,可以連任。
2.委員會會長和副會長的任期一般為兩年,可以連任。
第六條 委員會的評估和調整
1.委員會工作應定期進行評估,評估結果將作為調整委員會組成和工作方式的參考。
2.在必要時,博物館管理部門可以對委員會的組成和章程進行調整,經過委員會討論和批準后生效。
大余縣博物館
2023年2月23日

